根据《行业标准管理办法》,行业标准是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依据其行政管理职责,对没有推荐性国家标准而又需要在全国某个行业范围内统一的技术要求所制定的标准。以下是关于行业标准的详细介绍:
制定与管理:行业标准由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并报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由行业标准归口部门统一管理。行业标准的归口部门及其所管理的行业标准范围,由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报告,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审查确定,并公布该行业的行业标准代号。
标准分类:行业标准分为强制性行业标准和推荐性行业标准,推荐性行业标准的代号是在强制性行业标准代号后面加 “/T”。例如,农业行业的强制性标准代号是 NY,推荐性标准代号是 NY/T。
编号规则:行业标准的编号由行业标准代号、标准发布顺序及标准发布年代号(四位数)组成。
相关规定:行业标准不得与有关国家标准相抵触,有关行业标准之间应保持协调、统一,不得重复。当同一内容的国家标准公布后,则该内容的行业标准即行废止。